南海网 http://www.hinews.cn 来源: 海口晚报 2009-04-22 15:36
本报24小时新闻热线66812555消息(见习记者陈延鹏 摄影报道)“物业公司张贴‘大字报’公布我个人信息,严重侵犯我个人权益。”4月21日,海口紫荆花园一区居民黄女士向本报反映,近日,因与小区物业公司发生纠纷,物业公司不仅用“大字报”通告她的个人信息,而且赫然称她“蛮不讲理”,对此她表示强烈不满,几经要求物业公司撤掉通告都被拒绝。
业主:物业张贴通告“损人”
当天中午,记者在紫荆花园一区看到,在该小区门岗位置以及每栋楼的电梯口,都贴有一张通告,上面详细表述了某房间业主驾驶某牌号轿车,撞损了小区道闸杆,以及“业主对损坏小区公物拒不赔偿,蛮不讲理……”等字样。
黄女士说,她住在这里5年了,撞损小区道闸杆发生在16日凌晨2时许,当时她和爱人还在忙公司的工作,急于赶回家中是因为4岁的小女儿发烧,到达小区时他们向站在门岗旁的保安多次招手、叫开闸,可没想到一点反应都没有。一方面为女儿着急,一方面怕耽误后面的车,所以丈夫开车冲过了道闸,导致闸杆的一端撞出了弯痕。第二天,物业公司发了一份确认单,要求赔偿600元,或主动维修道闸。这一说法被他们拒绝了,他们认为保安迟迟不开闸存在过失,而600元的赔偿也无法确认与损坏情况相符。
初次协商不成后,物业公司便于18日在小区多个位置张贴了通告,她家的房间号、车牌号一字不差的登了出来。起初黄女士撕下一些通告,可保安人员告诉她,撕也没用,他们公司还会再贴。
物业:不赔损失将继续贴下去
针对上述情况,海南天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紫荆花园一区管理处张经理说,物业公司已经和黄女士家进行了赔偿交涉,但没有任何结果,贴通告是为了督促他们尽快赔偿或修复道闸。当时值班的保安小李报告说,事发时虽然他们的车不快,可没等他询问核实,车就闯了过去,后来他们追过去发现司机身上有酒味。
对此,黄女士表示,他爱人当时根本没喝酒,道闸受损他们有责任,而该公司保安不及时为业主开闸也存在服务问题。后来贴“大字报”故意损害业主名誉更不应该。
现场短暂协商无果后,张经理表示,该公司已经做了很多工作,但业主都不愿解决,他们只能把通告继续贴下去,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律师:这种做法构成名誉侵权
海南德塞利律师事务所张学理律师表示,首先业主的做法存在不妥当之处,应该承担应有的责任,但物业公司是为业主服务的,不能趋向管理或命令业主来开展工作。业主损坏设施可要求赔偿,不成可进行起诉,但不应该通过公布业主信息,或损害业主名誉的办法解决,这种做法构成名誉侵权。
作者: 陈延鹏 责任编辑: 陈荟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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