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所收到省律师协会琼律协[2012]004号文即《关于2009-2010年度最佳诚信律师事务所最佳诚信律师表彰通报》,该通报称:经省律协初步审核,并由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海南仲裁委及省律协相关人员组成的省律协评选工作委员会,参照推选标准量化比对进行认真审查,经评选委员表决,六届三次理事会审核通过,本所荣获2009-2010年度最佳诚信律师事务所、本所张学理律师荣获2009-2010年度最佳诚信律师称号。通报指出:全省范围内,此次被评为2009-2010年度最佳诚信律师事务所14家、最佳诚信律师57名。
本所此次荣获上述光荣称号,是本所继获得“海南省2005-2006年度最佳诚信律师事务所”之后再次获得该荣誉。本所将继续发扬诚实守信的精神,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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