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中国律师行业最受关注新闻事件和新闻人物发布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律师工作大有可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律师行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要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强调发展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首次将律师队伍纳入法治工作队伍范畴,要求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等。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律师行业的高度重视,是对律师行业的巨大鼓舞,也对律师行业提出了更高要求。
化工溥至仁,生机运不停,律师行业不乏一批坚实的实践者和筑梦者。又是一年迎新时,法制日报、法制网、中国律师杂志社、中国律师网结合年度律师行业新闻关注度和网络点击率,评选2014年度中国律师行业最受关注新闻事件和新闻人物。评选出的事件和人物浓缩有律师行业的关切,是律师行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影射。我们一如既往力求通过这样一种盘点与记录,凝聚中国律师力量,切实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具开创性的工作,为律师事业取得新发展、实现新跨跃、开辟新局面,以职业精神和专业素质保障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2014年度中国律师行业最受关注新闻事件
1、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11月6日,全国律协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坚持立足中国国情,与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推动律师制度改革,建立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的律师制度体系。
入选理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明确了律师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指明了方向。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也关系律师工作全局。
2、全国174个县无律师问题已全部解决
2013年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明确指出,要加快解决有些地方没有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司法部和全国律协多措并举,组织规模较大、社会形象好的律师事务所到没有律师事务所的县(市、区)设立分所;指导没有律师的县(市、区)的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创造条件组建国资律师事务所;选派优秀律师到有律师事务所但没有律师的县(市、区)和律师资源严重不足的县(市、区)志愿执业;优先选派“1+1”法律援助志愿者和“同心•律师服务团”到没有律师和律师资源严重不足的地区服务。截至2014年6月初,全国174个县无律师问题已全部解决。
入选理由: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律师法律服务县域的全覆盖。对于实现律师行业均衡发展,充分发挥律师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满足经济欠发达地区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意义重大。
3、律师行业深入推进律师队伍建设有新成效
2014年4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听取了司法部部长吴爱英的工作汇报并作重要指示。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全国律协指导各地律协准确把握队伍建设的重点任务:举办“律师队伍建设之我见”征文活动,实现律师队伍建设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制定《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组织编写律师职业道德培训教材;制订下发《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诚信信息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律协成立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委员会,强化律师队伍诚信建设和行风监督工作;举办青年律师培养示范性培训班,培养青年律师职业素养和执业精神。
入选理由:全国律协首次就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诚信管理制定行业规则,彰显律师行业以更坚定的决心、更鲜明的态度持续不懈地推进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事业健康发展。
4、纠正重大冤假错案“疑罪从无”不再停留纸面
十八大以来,中央政法委出台首个防冤假错案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意见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意见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公安部、司法部也制定完善了执法办案等制度,全力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两年来20余起重大冤假错案得到纠正,2014年以福建高院宣告上诉人念斌无罪、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为代表的案件因为“证据不足”,根据“疑案从无”原则被宣判无罪。
入选理由:纠正重大冤假错案,是对习近平总书记“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的有力回应,是对司法机关和法治工作队伍防止冤假错案、维护公平正义的切实考量。
5、司法部批准沪粤两地律师业开放措施
2014年1月27日,司法部做出批复,批准同意了上海市司法局和广东省司法厅的三项试点方案。9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广东省实行合伙联营试行办法》和《内地律师事务所向香港律师事务所驻粤代表机构派驻内地律师担任内地法律顾问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生效实施; 11月,《上海自贸区中外律师事务所互派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实施办法》和《上海自贸区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的实施办法》正式印发实施。
入选理由:试点工作的批准启动,是司法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按照积极、稳妥、渐进原则逐步扩大我国法律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的实际行动,标志着我国法律服务业对外开放进入新的阶段。
6、北京律协组织律师义务服务“马航事件”
2014年3月8日,震惊世界的“马航事件”突如其来,北京律协紧急组织北京律师全力、持续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出具并提交应急法律建议书;成立应急法律咨询小组;指派律师担任马航客机失联应急指挥部法律顾问;成立“马航失联事件法律诉讼律师团”,代表乘客家属与马航就航空公司责任赔偿方案进行谈判;组建支持团队,负责证据收集和相关法律研究等基础性工作;提交《关于马航客机失联事件涉及有关法律问题的参考意见》,协助相关部门草拟《马航MH370失联事件电信善后工作意见》;集中就乘客家属反映的各类问题举办讲座;建立“MH370全国乘客家属后续保障平台”和“马航事件北京乘客家属服务保障平台”。
入选理由:面对突发事件,北京律协积极组织律师主动作为,想群众之所想、急政府之所急,为乘客家属解难,为政府分忧,将执业活动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其积极作用得到社会各界的褒扬。
7、全国律协巡回讲师团力推西部律师业发展
为持续做好律师行业对口帮扶和援助工作,促进西部地区律师事业发展,2014年,全国律协巡回讲师团分赴内蒙、江西、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11省(自治区),鄂西、湘西、延边3个地区,共计22个市(州)开展了培训活动,面对面培训基层律师一万二千余人。讲师团立足国家发展和行业发展高度,并结合本地法律需求和法律服务特点,以丰富多彩、紧贴实际的培训内容,生动活泼、积极主动的培训模式,赢得了广大律师的欢迎与好评。
入选理由:随着讲师团持续深入西部地区,与西部律师良好互动交流,教学相长,全国律协巡回讲师团已成为全国律协继“百千千工程”后惠及广大西部地区律师的又一重要品牌。
8、电视剧《金牌律师》开中国律政剧先河
2014年6月,由全国政协委员、段和段律师事务所段祺华担任总编剧和出品人的《金牌律师》电视剧播出后,赢得社会各界的关注。该剧以大都市生活为背景,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人公的设定突出体现了律师对于法治理念的不懈追求。段祺华表示:“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是法律界、文化界应该致力的方向。通过律政剧体现法治精神,既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能让观众喜闻乐见,能把律师的情怀和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观传播出去。”
入选理由:电视剧《金牌律师》播出后入选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季度推荐好剧目录,被认为是“中国当代第一部真正意义的律政剧”,填补了国产律政剧空白,以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彰显法律的尊严。
9、最高检首次针对律师举办开放日活动
2014年12月8日,最高检首次针对律师举办开放日活动。来自全国各地的34名律师代表,观摩了检察机关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观看了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四大平台运行演示,与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等多位大检察官座谈,提出意见和建议。针对律师代表提出的问题,曹建明检察长强调,最高检将按照四中全会的要求,推出四项重点举措强化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一是集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健全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执业权利的保障机制;三是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四是健全对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救济机制。
入选理由:近年来,检察机关在重视律师权益保障上,推出了一系列举措,取得了积极成效。2014年12月,最高检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对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六项权利作出明确规定。
10、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荣膺2014年APEC会议友情赞助单位
2014年APEC会议于11月在北京举办,共计19家企业通过公开招募、选拔等程序分别荣膺APEC会议特别赞助单位、支持赞助单位、友情赞助单位。其中,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行业的代表,荣获APEC会议友情赞助单位资格,被指定提供与会议相关的法律服务。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联合组成专门执行团队,全面负责与APEC会议对接的各项法律服务,并围绕APEC会议商标知识产权保护、日常采购协议、各类合同的审查等相关法律问题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入选理由: 2014年APEC会议赞助单位要求与APEC会议声誉及主题相契合,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荣膺入选参加这样的盛会,不仅是律师行业的骄傲,也为扩大和提升我国律师行业品牌影响力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014年度中国律师行业最受关注新闻人物
1、原无律师县执业律师
为满足经济欠发达地区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广大律师积极响应司法部和全国律协号召,克服困难,深入原无律师县及律师资源不足等欠发达地区设立分所或志愿执业。其中,由于地域和经济社会发展特殊性,青海、西藏两省(区)依靠自身的律师资源无法完全解决无律师县问题,来自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青海的50名志愿律师积极响应号召,赴青海14个、西藏26个无律师县开展志愿法律服务。志愿执业律师与设立分所的律师,在服务县域均不同程度地参与开展了法律援助、案件代理、普法讲座、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培训、信访调解、矛盾化解等工作,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赞扬和尊重。
入选理由:他们义无返顾到祖国最困难的地方执业,让那里的群众共享法治阳光,成为党委政府决策的法律助手和群众的法律贴心人,充分彰显了新时代律师崇高的为民情怀、担当意识和奉献精神,体现了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中国律师故事”专栏人物
2014年2月,全国律协与《法制日报》联合推出“中国律师故事”专栏,集中宣传律师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作用,生动地讲述了优秀律师努力开拓事业、服务大局的突出事迹。其中包括哪里需要法律援助哪里去的马兰、推动醉驾入刑的施杰、守护西藏农牧民权益的央金、为民维权不惜抵押办公楼的修保、法律意见助雪龙号解困的上海律师蔡存强及陈柚牧、中国“双反”领域领军律师宁宣凤、做国家利益背后无名英雄的皮剑龙、当好政府法律参谋的耿宝建等。据不完全统计,专栏自推出以来,百余家新闻媒体累计跟进转发数千次,还通过网络论坛建立话吧,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予以广泛转发和交流。
入选理由:“中国律师故事”全方位、多角度的生动展现出我国律师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等方面做出的不懈努力和积极贡献,树立起律师队伍讲求政治、精通法律、恪守诚信、热心公益、努力开拓律师事业的社会形象。
3、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
为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维护侨商投资合法权益的质量和水平,保护广大侨商积极参与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和热情,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于2005年发起成立“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每届任期三年。截至2014年11月,共计106名律师先后被受聘 “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特邀律师,此外,全国各省市区和副省级城市已经成立27个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为侨商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帮助侨商协调解决经济纠纷,处理涉侨案件,深受侨商认可和赞同。据不完全统计,由28名律师组成的第三届国务院侨办为侨资企业法律顾问团先后处理近300件涉侨案件,免费咨询、解答问题万余人次。
入选理由: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在维护海外侨胞投资合法权益,助力侨资企业更好更快发展,丰富为侨服务手段,推动地方政府改善投资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已成为侨务部门维护侨商投资合法权益的重要力量。
4、王岩坪、高天姿、裘索、白建帏 全国三八红旗手
王岩坪,内蒙古大法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天姿,黑龙江雪乡律师事务所主任;裘索,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白建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恒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近年来, 我国各族各界妇女自觉把个人梦想融入实现中国梦的奋斗之中, 立足本职岗位, 努力创新创造, 用智慧和汗水在各条战线创造了骄人的业绩。为广泛传播优秀女性的先进事迹, 用榜样的力量引导和激励广大妇女, 2014年2月,全国妇联表彰一批全国三八红旗手。其中,王岩坪、高天姿、裘索、白建帏等4名女律师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入选理由:柔肩担道义,巾帼建功勋,中国女律师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4名律师行业全国三八红旗手,是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女性精神的典范和代表,充分展现当代中国女律师风采。
5、佟丽华 列席十八届四中全会律师代表
佟丽华,男,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2014年10月,佟丽华律师作为一名基层代表列席了四中全会,聆听了习总书记20号对四中全会《决定》做的说明以及23号下午闭幕前做的重要讲话。佟丽华律师还列席了由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参加的小组会议,围绕深化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避免司法的恶性循环两个方面,立法质量和律师结构两个问题,做了15分钟左右的发言,并与王岐山书记互动交流十余分钟。
入选理由:作为一名长期关注依法治国的基层代表,佟丽华律师一直关注立法质量问题,关于提高立法质量的观点和建议受到了此次全会的高度重视,其中,“增加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常委比例”被写进了全会《决定》中。
6、郭二玲、高伯良 全国自强模范
郭二玲,女,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高伯良,男,山东奋飞律师事务所主任。为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促进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表彰一批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授予165名残疾人“全国自强模范”荣誉称号,99名同志“全国助残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其中,律师行业郭二玲、高伯良荣获“全国自强模范”称号。5月16日,郭二玲等第五届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在人民大会堂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亲切会见。
入选理由: 一个需要别人帮助的人,却把服务别人当成自己的幸福,自强模范自强不息,用专业铸就品质;助残先进弘扬人道,用实际行动倡导文明风尚,并把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的精神融入律师事业,反馈社会。
7、王振宇、苗立 呼格吉勒图案再审代理律师
王振宇,男,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律师;苗立,女,内蒙古河洋律师事务所律师。2014年11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呼格吉勒图案启动再审程序,王振宇律师于2007年介入该案, 2014年11月26日,向内蒙古高院申请开庭审理,建议内蒙古高院将该案重审作为司法公开的标杆;苗立律师于2008年9月曾向最高人民法院书面建议应尽快提审或者委托异地法院再审此案,并采用开庭审理的方式。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
入选理由:处于社会热点事件中的律师该何去何从,已成为社会广议的话题,也对律师的专业素养、职业道德、责任担当有着更为全面、公开、透明、细致的考核,更关系人民群众对律师行业的认知,对法律的信仰。
8、贾清林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
贾清林,男,原北京市百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现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审判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开招聘5名审判人才,历时三个多月,经过严格选拔程序,贾清林入选。5月8日,贾清林正式履职,在代表公开选拔人选发言时表示,他将尽最大的努力,向优秀法官学习,尽快熟悉并掌握审判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执业律师的经验,在最短的时间内适应新的角色,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人民司法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入选理由:贾清林成为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选拔人选,是一次有益探索和尝试,律师当法官,可以充分发挥在法庭审判实务、妥善化解矛盾、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对于实现法律职业相互转化、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影响深远。
9、邹碧华 致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法官
邹碧华,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14年11月23日,邹碧华出席全国律协民委会和知识产权委员会双年会,围绕主题“司法改革背景下如何构建法律共同体”,他提出,律师对法官的尊重程度代表着法治的发达程度,而法官对律师的尊重程度则代表着社会的公正程度。邹碧华的演讲构造了一个互联网语境下的现代法院,赢得数次掌声,这成为邹碧华的最后一次演讲。12月9日,上海法院律师诉讼服务平台正式开通,邹碧华正是这一重大创新的主力推手。 12月10日下午,邹碧华在公务活动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
入选理由:念念不忘,必有回响。邹碧华以一名司法官的身份,用自己的理想追求和对事业的热忱,赢得了法律人的尊敬。律师行业深深缅怀这位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法官,饱含对邹碧华所追寻的法治理想的殷殷期望。
10、吕琰 中国优秀青年志愿者
吕琰,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4年 12月, 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授予吕琰等272 人第十届“中国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吕琰担任上海社会福利行业协会的义务法律顾问,制定了全上海养老院入住合同的示范文本,与上海保险业公会商谈推出第一份意外事故保险条款,直接影响到全市300多家养老院。他担任浦东慈善基金会的法律顾问,就各个慈善志愿者项目进行法律制度设计。吕琰牵头制定了“守夜天使”招募结对流程以及包括老人、家属、社区和单身白领、志愿者管理机构、慈善基金会的“六方协议”标准范本。他还牵头组建了全上海第一支专门服务于自闭症群体的“青年律师慈善义工队”并担任队长。
入选理由:用法治思维落实到各项社会工作,就是创新社会治理的一种方式。在纵向上以“法治”思维来延伸公共法律服务的内涵,在横向上吕琰也在不断拓展公共法律服务所涉及领域的外延,贯穿其中的,就是“志愿”精神。
转摘自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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